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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在同级党委兼职如何?
(发布日期:2005-01-27 08:33 )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地方人大工作特别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作为一套班子名不符实。那么选配好乡镇人大主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对所在地区的乡镇人大主席任职情况调查,本地区36%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工作的开展情况一般;22%的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职务,工作开展的较好;42%的乡镇人大主席在同级党委中兼任副书记职务,工作开展的都很好。从实践看,乡镇人大主席在同级党委中兼职更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

  一是它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我国大部分乡镇工作人员超编严重,领导职数居高不下,给基层群众造成学生沉重的负担,随着中央各项农村政策的出台,乡镇工作任务减轻,工作性质的转变,原来党委、人大、政府三个班子的正副职一般都有十几个人的状况急待改变,按照法律,乡镇人大应设主席一人,而其同时兼任人大主席又不违法。从多年的实践看,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职务的,由于其平时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过问人大工作。如果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副书记,就可以减少一个领导职数,这既是改革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呼声。

  二是能够有效地调动人大主席的工作积极性。勿庸讳言,就一般来讲,乡镇人大干部被安排做人大工作,就认为到了“二线”,思想上有失落感。加上社会上人们认识的偏见,导致有些人大主席干劲不大,甚至于只当“和尚”不撞钟。随着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如中共安徽省委2004年10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就对乡镇人大主席的政治、经济待遇作了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规定。随着待遇的落实,不管是党委的副职还是党政其他职位的人员转任人大主席兼任同级党委的副书记,都能有效地扭转上述职状况,能够激发其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人大主席参加同级党委,本身就是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有利于把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志。对于处理好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是相得益彰。

  四是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创新。随着干部年轻化的趋势,乡镇人大主席也趋向年轻化,选拔一些年富力强的党政副职到人大主席岗位上,由于其事业心相对较强的特点,对于在我国基层乡镇需要逐步加强的政权组织建设,他们将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展开积极的探索,投入极大的精力,更有可能创新工作方式,改变乡镇人大工作中那种 “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的延续了几十年的老框框,老套套的工作方式。

  人大主席兼任同级党委职务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我个人认为值得肯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人大主席的工作定位问题必须把握好,既然是兼任党委的职务就要以人大工作为主。兼顾党委的工作,不能占着人大的位子,不干人大的事,那样做也会失去其兼职的目的和意义。(安徽省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家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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