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即权力)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这是小布什2005年再次当选总统演讲时说的一段很经典的话。 孟德斯鸠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监督权力!近几年来,有关一些地方领导滥用权力的新闻连连出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令人对权力滥用感慨不已。这里有一个案例(但恐非孤例):陕西绥德县职中校长高勇,为了让助学金按教育部要求在年前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于2007年12月25日上午去县府大院找县长签字,时逢县长崔博正坐进小车要去参加一个关于落实教育经费的电视电话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要求县长签字再走。岂料高勇此举不但未获“签字”而且竟招致天大的麻烦:当天高勇被县教育局责令停职,并向县长赔礼道歉,当地公安部门还以妨碍公务罪将高勇作行政拘留。然而,校长为学生的助学金求县长签字的整个事件的每个环节真的有什么“过失”甚至“违法”的地方吗? 这类事件在给人们带来不堪回首的心悸的同时,更留给人们关于监督方面的许多沉重的思考。当权者滥用公器,乱用公权竟至于此,人们不禁要问:在“保护人权”(包括言论权)已写进《宪法》的今天,为什么这些权力竟如此“牛”气冲天? 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权力过大而又缺乏有效监督。在现行体制下,象崔博这样的地方一把手,拥有的权力既齐全又强大,不仅掌管着全县一切资源——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甚至涉及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权——堪称一方“诸候”。绝对的权力偏偏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绝对的权力没有监督,往往如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因此,当高勇情急之下打开了车门显得不懂官场“规矩”时,作为一县之长竟丧失起码的领导“风度”,在校长打开车门请求签字的那一刻,竟“大喊保卫科的人”,如临“劫匪”似的,进而要“法办”他,而且就在一天随心所欲地大动干戈,对高勇实施了从停职、道歉到行政拘留的全过程。权力接近于疯狂! 所以,权力是需要监督的。说起来,我们的监督体系不可谓不健全,不可谓不严密,但正如原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同志所揭示的那样“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上级监督是最有效的,但“高勇案”并没有引起相关上级的重视,对县长高博的行为至今尚未有一个可以向社会交代的说法,这也说明仅有上级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 要使权力正确运行,最重要的是公民的权利不被虚置。西方国家的公民在权力者面前不懂官场“规矩”,象高勇校长那样“冒犯”领导的行为,那根本就不算一个事,甚至公开丑化、指责乃至冲撞官员及任何有头有脸公众人物包括总统,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都不曾听说这些公民受追究。如果被丑化、指责和被冲撞者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公民施行打击报复,那么这个公众人物或总统就必然被人民所唾弃,甚至他们的政治生命也将就此完结了。因为在监督体制健全的政治生态环境里,权力被“关在笼子里”,是“驯服”的,是“牛”不起来的。 在我国,领导的权力都是来自人民,《宪法》上写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此,我们必须切实按照党中央的关于建立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让人民的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也是不让“高勇案”重复出现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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