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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大:“三注重”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
(发布日期:2016-04-28 16:18 )


近年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切实强化监督职能,有效夯实制度保障,不断扩展监督内涵,从而使监督内容不断深化、效果不断增强、理念不断拓展,获得代表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注重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性。切实发挥多种监督手段的综合效果,将现场调研、专家评审、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对关系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项目开展全方面的监督和审议,切实发挥好财政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项目超预算和追加投资数额较大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了解,确保项目实施科学性和规范性。如2015年开始的对“国际竹建筑邀请展”项目开展的跟踪监督,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加强对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的监督,切实推动其提升推进项目的整体效率。

注重工作互动,进一步提升监督针对性。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与财政资金安排衔接的监督,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初稿进行详细的调研和了解,并多次与政府进行沟通联系,将调研、了解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与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要求政府做到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防止有项目无资金、有资金无项目等情况的出现。同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制度或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聘请审计单位派人驻点跟踪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注重全程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全面性。在抓好项目准入监督时,也注重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和项目后评估工作,并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及时听取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建立和实施科学的项目后评估机制,及时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让人大在对拟建项目的审查和在建项目的监督中更加有的放矢。特别是对建设进度慢的项目,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详细汇报,督促分析原因,协助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近年来,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视察,提出问题和建议近五十余条,有力推动项目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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