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为要求,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做足经费预算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代表外出接受高水平的学习培训;为县(乡)人大代表订阅《浙江人大》月刊,发放《人大制度研究》、《人大代表怎样写作议案和建议》等学习资料,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目的,拓宽代表联系群众和履职渠道。以代表联络站、网上联络站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落实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要活动,扩大代表参与政务的活动面;极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组织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加强对闭会期间活动的指导,开展市人大代表中心组跨区域交流活动和各代表小组之间的横向交流。
三是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综合运用领导督办、跟踪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抓好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强化解决率,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称心;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