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2019年3月7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林康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