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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光文请求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9-20 09:47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光文请求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9月20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光文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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