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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3-27 16:42 )


2020年,是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紧扣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目标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中心显作为、推进良法促善治、夯实基础强履职,与时俱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拓展,努力创造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业绩,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作为,为奋力开辟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精彩书写践行“两山”理念时代答卷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1.坚定制度自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从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中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法作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决定。

3.找准定位方向。从奋力开辟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的历史使命中找准定位方向,从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中体现担当作为,紧扣市委中心工作,通过加强和改进立法,强化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人大作用。

二、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4.提升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好立法工作各环节职责。围绕立急需的法、立管用的法,健全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工作机制,审议通过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做好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初审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5.助推社会治理。加强对我市已出台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积极推动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及实施落地。配合省人大联动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依法受理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专题调研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情况。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依法监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积极探索对机构改革后归口党委职能部门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制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公正行使检察权、审判权。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依法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三、依法实施正确有效监督

7.聚焦发展所需。突出“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依法有序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审议《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实行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配合省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就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情况。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投资项目2019年计划执行和2020年计划草案、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促进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围绕促进民营工业企业发展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巩固提升“消薄”工作成果。

8.聚焦民生所向。围绕便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实施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民族村精准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和民生诉求,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并集体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

9.聚焦问题所系。坚持问题导向,就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市本级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部门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审查,重点审查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丽水开发区预算。审查批准财政决算,重点审查市统计局、人力社保局、综合执法局及丽水开发区决算。开展审计工作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督促提高问题整改率。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联系群众更紧密。深入实施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80%以上。不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建立与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邀请更多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活动,强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注重代表联络站内涵建设,加强对联络站活动指导,采用商讨代表建议、推动政府部门负责人进站活动、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听取意见月活动等形式参与基层治理,深化主题活动开展、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11.履职保障更到位。统筹谋划代表培训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培训计划。完善“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的日常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组织省人大代表丽水中心组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跨区域视察。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健全代表履职、届中调整、辞职退出等管理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借助代表联络站平台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推动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常态化。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调研。

12.建议督办更务实。通过工作情况通报、组织会前视察、提供议案建议素材,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增强代表分析问题和撰写建议的能力,提升议案建议质量。完善代表建议审核和分类提交程序,重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收集和分办,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单位“一把手”责任制,不断提高建议面商率和问题解决率。坚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专(工)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督促政府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切实把代表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

五、纵深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3.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以贯彻落实省委﹝2019﹞21号、市委﹝2019﹞30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督促和指导乡镇人大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完善议事规则、深化票决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乡镇人大代表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总结云和县街道人大工作试点经验,指导完善人大街道工委会议、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重点在发挥监督职能、填补监督空白、丰富代表活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

14.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上下级人大沟通联系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专家咨询组、立法专家库等“人大智库”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深化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解决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推进工作创新,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15.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聚焦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持续抓好常委会班子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探索、总结、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着力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改进法规立项和监督选题方式,积极探索法定职权行使的有效途径,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在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加强人大机关委室协同配合,督促优化“三会”服务,推广运用“浙政钉”系统和无纸化办公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联合新媒体运用新技术,拓展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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