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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大调查研究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18 10:20 责任编辑: 莲都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赖志平

调查研究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方法,毛主席说过:调查研究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现结合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特点,就如何改进调查研究的方法谈点感想。

议题选取要“精”。议题是审议工作的基础,议题本身范围宽窄、内容丰欠、含义深浅、针对性强弱都直接影响审议的工作质量。一是议题的范围要紧扣监督法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概括地讲就是要反映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项工作审议推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议题安排计划求质不求量。要坚持“抓重点、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议题。三是议题的内容要聚集重点,避免宽泛。四是议题要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议题由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交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列入下年度审议计划的议题要在上年度进行明确。

会前调研要“深”。会前调研视察是决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关键环节。只有深入地调研,才能真正掌握大量的、丰富的、全面的、真实性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在审议时有的放矢、言之有物,使提出的建议更加科学、可行。一是要成立专项工作调研组。首先调研组成员必须精选,要体现“专业特长”。其次要做好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间的人员整合。县级人大各专(工)委普遍人员紧缺,对重点工作必须不分你我,服从安排,加强配合。二是调研方法要体现多样性。首先要安排充足的调研时间。一般情况下要在常委会审议的二个月前开展调研,决不能采取“半天调研,半天座谈”了之。其次是调研要“深”、“透”。充分运用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点面结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走马观花”。三是要善借外力。如果实际工作需要,可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切实提高建议的质量。

会议审议要“透”。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不仅反映了委员代表的工作热情,更是对前期调研是否充分、审议工作是否重视的直接体现。一是要重点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充分发挥相关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二是审议前要做足功课,聚焦问题、言之有物、有的放矢,不能轻描淡写、泛泛而谈。三是要安排足够的审议时间。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权力,其会议必须要有相应的时间保障。时间安排太短,审议不充分,那就有走形式之嫌。所以必须坚持会议时间服从会议质量。四是审议意见要“专”而“实”。审议意见既是调研结果的反映,又是委员和代表审议发言的精华。报告提出的建议要“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实”,贴近当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树立绩效导向。

结果跟踪要“效”。落实审议意见是审议的延续,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的根本目的,也是审议的落脚点。一是要严肃审议意见交办时限。“一府一委两院”必须增强审议意见交办的刚性,增强办理落实工作的严肃性和时效性。二是要跟踪督办抓落实。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研究处理结果,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持续跟踪督促,动态管理,确保问题落实条条要见底,事事有回音。三是要强化问责机制。对应付了事、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或不担当的部门和单位,人大常委会应采取措施,使用更为刚性的监督手段,甚至提出质询,从而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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