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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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2-26 14:56 )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2月26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为全省新发展格局中的新增长极,努力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是为二○三五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的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准确把握了丽水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期丽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不动摇,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基本要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确立“用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的目标,全面实施“双招双引”战略,奋力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跨越式发展,系统构建以“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为显著特征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全面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促进全市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推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美好生活,成为全省新发展格局中的新增长极,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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