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主管部门座谈会,就法规草案充分听取市级和各基层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做好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县两级民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自身职能,对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居家养老服务的部门职责、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养老服务政府保障范围、法律责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此次参会各部门围绕法规草案和调研提纲做了较深入的思考,提出的意见均结合了本地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参考性。下一步,法工委还将继续保持与养老服务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围绕重点问题再研究再论证,进一步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对此次征集的意见建议,法工委将及时认真梳理,逐条研究,结合实际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条例草案,确保立法质量,为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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