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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清带队开展《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7-27 09:15 作者: 城建环资处 刘列


6月29日至7月25日,执法检查组在杨秀清副主任带领下,到莲都区、缙云县、丽水开发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市县(区、开发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杨秀清指出,条例是一部事关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居民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切实把条例贯彻实施好。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 ,杨秀清强调:

思想认识要真正重视

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贯彻实施好《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法定职责。小区和楼道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小单元,做好物业管理是社区现代化建设和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物业管理事关基本民生,事关千家万户、全体居民的切身利益,又是基层治理的大难题,交织了很多矛盾,要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民生意识和责任意识。

法定职责要切实履行

《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法律的条文要逐条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要准确理解和严格落实立法本意,要聚焦栗战书委员长“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要求,针对配套制度与示范文本、物业管理的基层治理体系、物业费收取、小区服务的监督评价、供水供电设施移交、小区监管与执法边界、物业服务业的培育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

工作保障要不断加强

物业管理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政府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组成人员,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和立法后评估专家,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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