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碧武带队赴缙云县,就《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以及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在会后实地走访了县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新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点位,详细了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潘碧武对缙云县贯彻实施《条例》,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更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努力破解改革过程中的各类难题,加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实质性成果。二要聚焦《条例》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为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撑,要逐条逐项落实各项规定,扎实做好事权划转、人员配备、队伍组建、场地落实等工作,厘清执法边界,杜绝以罚代管,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条例》得到高质量贯彻实施。要关心关爱行政执法干部,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培养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老百姓从中真正受益。三要提升工作亮点。要进一步总结、提炼“缙云执法宝典”等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展现更多缙云元素。 缙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负责人等一同参加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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