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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座谈,事关“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07 08:25 作者: 预算监督处 吴黎明 浏览量:


听取和审议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评估工作充分结合,依法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进一步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党组书记、主任李锋担任组长的审议工作领导小组。

9-10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召开了三次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市发改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的汇报,经信、教育、科技、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统计等相关部门作补充汇报;常务副市长楼志坚发言,审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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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上,听取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对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建议。来自基层一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市人大代表、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和各自研究领域,畅所欲言,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区域公共服务、水价值转化、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一同为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高质量实施贡献智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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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市人大相关专(工)委关于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综合交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应急管理七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围绕重点工作,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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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认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作用,广泛凝聚各方的智慧力量,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中期体检,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实事求是、研判形势清醒冷静、对策建议科学务实。各专(工)委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在用心用力、深入扎实的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从中期评估及调研情况看,多数指标达到预期进度。《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对外开放、文化发展、生态环境、市域治理、社会民生七大类共有37项指标。除6项指标尚未公布外,21项指标达到进度要求。综合交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水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也基本符合预期要求。

但受新冠疫情、国际发展不确定性因素等影响,对照纲要和专项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差距,应引起高度重视。后半期,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推进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奠定坚实基础,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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