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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3-12-05 08:49 作者: 宣传信息处 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浏览量: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检察院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聚力数字检察 深化法律监督”——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宪法意识,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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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进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沈根花、杨秀清、戴邦和、潘碧武、邹向阳,秘书长上官国明,市人大常委会秘办会议成员、专职常委会委员、部分监察司法“三专”成员等30余人走进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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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参观数字检察综合指挥中心

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献的带领和亲自讲解下,大家近距离了解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情况等,并走进数字检察会商室进行观摩,感受大数据时代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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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参观“连心守正”检察文化中心

走进以丽水地域文化“莲”为主题的党建文化阵地,听取检察人员介绍,2021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获评浙江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背后,是连心守正和对“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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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主题发言

云和县检察院、莲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等三个先进集体和个人结合数字检察改革创新工作依次发言;市检察院吕献检察长介绍以数字检察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及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等工作情况;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专业小组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组成员等3人结合自身工作和体会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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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人员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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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碧武主持,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领誓人带领下,40名检察人员列队站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监誓。

10:20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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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指出,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的实际行动,也是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权威的具体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志,都肩负着推动法治丽水建设的神圣使命。

我们要铸牢绝对忠诚之魂,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我们要永葆尊崇法治之心,始终依法依规履好职。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尊崇宪法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以法治力量维护公平正义、提振发展信心。

我们要恪守履职为民之责,始终用心用情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维护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丽水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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