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3-01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3月1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锋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中去考虑、谋划和推进,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永做新时代“挺进师”的奋斗实干,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丽水探索与实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贡献人大力量。

主办单位: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扫一扫
关注"丽水人大"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