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解决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优化营商环境”为视察主题,探索打造“代表在身边·督政民生事项”特色监督品牌,组织开展了《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代表视察活动,进一步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8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紫荆花酒店周边商铺装修规范等问题;纳爱斯广场区域核酸检测小屋、电话亭后续处置等问题;解放街宇雷路路口电动车销售店占道经营、乱停放等问题;东银苑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脏乱差”等问题。并针对问题,通过“群众点单、代表督办、政府答题,市区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了代表在身边·督政活动,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观看了暗访短片。一个多小时里,人大代表结合视察情况向部门负责人一一提出了群众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认真答复,并表示将持续重视、积极配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将再研究、再部署,确保落到实处。 
视察组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坚定制度自信、增强政治自觉。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增强政治自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增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要做到为民代言、依法督政。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社会活动家,成为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公仆,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要力求实效,做到群众有感。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落实和办理,具有规范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绝不能束之高阁,更不能敷衍塞责,必须要及时落实和答复。 
会后,人大代表们表示,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撰写代表闭会期间建议,进一步督促问题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清、市政府副市长叶伯军,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负责人,市文明办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莲都区紫金、白云、岩泉、万象、联城、南明山等六个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的60余名群众代表通过线上线下参加视察或督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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