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监察司法工委关于检查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丽水人大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宪法权威,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实践,深入开展宪法宣誓工作,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
2024年5月31日,丽水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若干规定(修正草案)》。
《规定》要求,丽水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同时对各种情况下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仪式进行了说明。
在此基础上,市府办于今年11月也制定出台了《政府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工作指引(S1)》。该《指引》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对宪法宣誓的誓词内容、人员范围、日常准备、活动组织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宪法宣誓作为工作人员就职时的“规定动作”。同时,市府办还会同市人大办举办宪法宣誓工作培训会,解读实施办法,传达宪法宣誓活动的最新要求,开展情景模拟教学,进一步提升市直各部门负责宪法宣誓活动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不仅内容上要做到于法有据、合法合规,方式上、程序上也要依法合规。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依法依规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担当的法定职责。
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
为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每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都会精心组织,就国徽的悬挂、抚案台的布置、现场站位等细节问题精心设计,并组织宪法宣誓流程演练,让宣誓人员熟悉掌握整个流程,务求宪法宣誓庄重严肃,井然有序。
“庄严的誓词是一次宪法精神的洗礼,让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曾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的一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
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又如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特别将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于今年10月以来,分成九个检查小组对市政府及其各部门44个单位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了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检查组在实地走访19个单位和38名市政府任命的处级干部及38名部门单位任命的科级干部后发现,大部分市政府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宪法宣誓制度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也有具体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统计显示,2022年4月至2024年10月,市政府层面共计任命41批次150人次,宣誓3批次92人次;44家政府部门共计任命139批次707人次,宣誓67批次476人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也给出相应的意见建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要突出人大机关的主导地位并指导推动市“一府一委两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任命人员宣誓规范;要建立报告制度,将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每年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工作评议内容。
推进宪法宣誓常态化
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担当、一份责任、一份承诺。
仅11月份,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7家单位先后开展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为了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今年以来,市人大与大中小学在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举办的20场“大思政课”活动中,每次都会让参与者沉浸式体验宪法宣誓仪式,感受宪法宣誓的庄严与神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起,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举行主题宣传活动。其中,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为丽水法治文化公园揭牌并主持宪法宣誓;2022年,在市法院举行“尊崇弘扬宪法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人员集体宪法宣誓;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在市检察院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聚力数字检察 深化法律监督”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
可以说向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一份荣誉,更是对国家根本大法根植于内心的拥护和尊崇。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面对即将到来的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市人大常委会将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一道,在丽水法治文化公园开展“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以此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