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海锋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梅显平为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卢建民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柳晓杰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梅显平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柳晓杰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耀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金 锋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昌勇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叶金海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严益贵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隆金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金 锋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卢建民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彭伟明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汝群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澄照人民法庭庭长; 瞿丽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叶汝群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沙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毛娟英的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乐宁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梅显平请求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梅显平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晓军请求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晓军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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