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金茂法、丁韶斌请求辞去缙云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金茂法、丁韶斌辞去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金茂法的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平请求辞去缙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平请求辞去缙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施勇为缙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张健为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岳飞的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岳飞为缙云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海铭为缙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麻卫秋的缙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0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展瑶为缙云县人民法院舒洪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少青的缙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建岳、卢建龙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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