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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审查
(发布日期:2024-02-01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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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是组织法和环保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审查,督促政府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清参加调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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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市区厦河五区污水管网改造、莲明河清淤等5个现场,以及老环境监测站等2个国控空气站,了解城区内河污染整治、大气环境质量等情况。下午,召开座谈会暨审查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全体会议进行审查。2023年,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首位,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听取汇报和发言后,杨秀清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政府重视,部门配合,富有成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同时,针对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薄弱地方、茭白富营养化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较突出等问题,杨秀清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思想上要更加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在措施上要更加务实高效,形成工作合力。杨秀清还就相关重点问题强调,要加快环保项目建设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丽水城区内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作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要重视从源头上解决小区住宅装修中的雨污混管和餐饮油烟扰民以及污水乱排等问题。要关注重点工程生态修复,针对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中造成的山体破坏等问题,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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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或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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