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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法前沿”,让群众成为立法的主角
(发布日期:2024-04-21 17:52 作者: 法制处 宣传信息处 浏览量:


近日,许多市民表示:“大家都参与了这次民主立法的过程,对立法没有隔阂了!”

这是为何?

原来,为了重新修订《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系列活动,通过丽水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市人大代表联络总站)、代表联络站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的“彩虹桥”,基层群众的想法和感触可以直达立法机关。社区辩论会、专家圆桌派、选民接待日等向全民开放、无参与门槛的活动无限拉近了立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最大限度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路径,让人民群众成立法的主角!

一起来看看!

01、系列活动之“社区辩论”

“社区辩论”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为群众搭建的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在活动开始前3天,市人大常委会便公开征集辩论主题,同时丽阳社区通过“民意亭里话民生”“小马扎上话家常”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想法,人大代表也和记者一起上街、入户采集市民意见,最终梳理出“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发给业主还是留在小区”“小区应当先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还是先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两个最受关注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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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会上,由社区推选的居民代表、业委会代表以及区物业行业协会推选的物业代表作为辩手,先后展开两轮辩论。此次社区辩论还邀请了街道与社区代表、青年观察员、法律专家、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等列席旁听,并设置了现场交流、律师答疑等环节。辩论会全程进行同步直播,直播在线观看人数最高达六千余人,线上观众可以通过弹幕留言进行互动。

02、系列活动之直播研讨

专家圆桌派上依然采取直播的形式,专家学者围绕修订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专业研讨,活动直观地将专家研讨论证的过程展现在公众面前,共四千余人线上“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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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丽水人大第一次尝试以直播方式让专家和广大市民互动交流,形式新颖高效,增强了市民的参与意识,使立法修订更加精准、亲民,真正实现‘开门立法、为民立法’的根本宗旨。”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协会副会长王健是2017年《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方起草团队的负责人,当时也是丽水人大首次尝试委托第三方团队参与法规起草工作。他表示,今年“丽法前沿”系列活动不仅可以多维度获取不同群体的信息,还有助于开拓立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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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圆桌派还邀请了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张云高,他曾具体负责《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退休后仍然醉心研究,从参与小区基层治理的实践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法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圆桌派的另一位嘉宾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张卫东则从经济法学的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

03、系列活动之调解纠纷

活动期间,莲都区法院在丽阳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点共享法庭组织调解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积极依托“庭室驻站”机制,将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的协同共进模式进一步向前延伸,开启“立法联系点+共享法庭”协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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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基层治理功能,及时总结反馈了诉前化解、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物业管理机制问题,并就在条例中增加物业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的内容提出了专业意见。这也是丽水人大首次尝试将司法实践与地方立法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04、系列活动之选民接待

为更好收集群众“声音”,7位人大代表走进丽水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与选民面对面进行交流。活动期间,累计收集来自选民关于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40余条,并有10余位选民向人大代表反映了物业管理相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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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向到访选民介绍《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以及我市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等。对于选民们关于加强业委会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公共收益的监管、破解物业规范化管理难题等诉求,代表们表示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跟进落实。现场还有顾问律师团队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同时,丽水人大首次尝试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使用“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市民只要微信扫码就能直接提交意见建议,大大增加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便利性。目前,仅该应用平台已收集有效意见一千余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人大立法机关就是要立良法促善治,我们通过开展‘丽法前沿’系列活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力争修订一部接地气、有温度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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