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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为生态文明建设“赋分”,人大监督有杆“尺”
(发布日期:2024-06-10 21:10 作者: 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量:


“生态文明建设哪些方面还需改进?”“除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外,还有没有其他更加直观的数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状况?”这是遂昌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建设美丽遂昌进程中提出的困惑,主要集中在监督工作覆盖面不广、系统性不强、规范性不足、实效性不高等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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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遂昌县成为省人大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为更好完成试点任务,遂昌县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出台《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赋分”体系,通过试点工作与年度监督重点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地见效。

监督指标“有尺度”

为科学设置监督重点和评价指标,多次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按照能量化、可统计、有对比的要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五大领域18个方面的监督重点和42项评价指标,其中生态环境领域设置了19项评价指标,生态经济领域设置了12项评价指标,这两个领域的31项评价指标在整个42项评价指标中占比达74%,凸显人大对生态环境、生态经济领域的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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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指标栏中设定“当年目标任务”“当年数值”“上年数值”“增减比例”等,让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在审议时能更清晰直观了解到生态文明建设变化情况。

专项监督“有精度”

“结合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领域监督重点和指标内容制定监督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议、专项监督等工作,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体系。”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雷伟东表示,要将试点工作贯穿于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的全过程,推动报告制度实施与人大调研、视察、检查等其他专项监督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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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遂昌龙游两地人大代表跨区域联合监督治水活动、耕地保护工作专题调研、《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执法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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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身边事、民生事开展督政议事,在县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开展了“代表有约——有效处置河道及临河建筑施工对下游断面水质影响”“代表有约——人大代表助力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化“千万工程”工作论坛等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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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还将依托‘人大代表履职一键通’开展调查问卷、意见征集、监督评价等工作,”雷伟东说:“进一步汇聚人大力量、发挥代表作用,为高水平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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