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德清请求辞去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德清请求辞去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报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茂松、杨雄国请求辞去缙云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朱茂松、杨雄国请求辞去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茂松为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翁月静为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季为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锦亮为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庆红为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翁伟朝为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朱茂松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雄国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卢锦亮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翁月静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卢庆红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翁伟朝的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翁月静为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卢健挺为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茂松的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赵勇坚、施益敏的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天鹏为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小勇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珂璐为缙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厉继平的缙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1日缙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饶赛萍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钦建丽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饶赛萍的缙云县人民法院新碧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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