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率立法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参与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陪同并主持立法调研座谈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我市机动车数量剧增,随之而来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成为了当前影响空气质量的重大原因之一,为了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省人大常委会将《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为今年的立法重点项目。
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市公安局、环保局、法制办、交通局等十多个相关单位围绕立法调研提纲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条例的适用范围、合理控制机动车数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和黄标车等问题向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提出了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对我市相关部门为立法调研所作的准备工作表示肯定,并表示将认真吸收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考虑我市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力争使条例草案更符合全省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法制处 陈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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