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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3-12 16:50 )

(2014年3月6日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面向改革求创新,面向发展抓监督,面向代表优服务,面向群众改作风,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新的贡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做好依法决定和任免工作

1.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按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决定的针对性、程序的法定性和决策的科学性。紧密结合丽水实际,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围绕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任免权与监督权、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跟踪监督关于市司法局、环保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履职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继续实施被任命干部年终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拟对8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加强财政监督,关注经济运行,促进建设金山银山

3.加强对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提高选商引资的质量,助推生态产业发展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市旅游发展工作情况和《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执行情况,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展我市科技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发挥科技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4.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市本级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市科技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预算草案开展细化审查。加强政府性债务审查监督,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3年丽水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及2014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依法对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上年度决算情况开展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3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度市级决算

三、保护绿水青山,回应群众期待,推动幸福指数提升

5.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监督。推动落实省委“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以“五水共治”重点,开展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瓯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议》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市、区联动组织代表视察“五水共治”工作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的报告,推进防灾减灾能力的提升。专题调研我市林相改造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意见,督促政府改进工作,推动我市林业的更好发展。跟踪监督农业“两区”建设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关于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6.开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全民医保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目标。

7.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律师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了解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规范执法情况和反渎干警队伍建设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渎职侵权犯罪严重性的认识;研究制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

8.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更好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在丽水人大网站公开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公开化进程。

四、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建议办理,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9.继续落实“四个一遍”工作制度。继续落实“四个一遍”工作制度,争取年内完成对基层代表走访一遍的目标。拟举办市人大代表、代表小组长培训班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主席(主任)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授新代表法、新选举法等与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题知识。继续深入开展市人大代表中心组跨区域交流活动。

10.切实加强代表联系工作。认真指导和落实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活动并向全市推广相关工作,制定下发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各级人大代表使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

11.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细化代表中心组活动制度,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开展调研、视察,做好代表调研、视察成果的转化工作,切实增强视察、调研实效。

12.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研究制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强化解决率,扩大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面,实行常委会专职委员分别督办一件建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建议合议面商工作,切实推进问题的实际解决。坚持跟踪督办,将上年以来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完毕的建议列入年度代表建议督办计划,要求承办单位继续办理,直至办结为止。

五、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13.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和市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精心制定方案,抓好每个环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加强人大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一线”的状态、标准和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会议效率,更好发挥人大机关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深化全社会对人大制度的认识,展示人大工作特色、营造人大工作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推进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

14.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发展人大工作,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通过更多媒体媒介在更大程度、更大的范围公开监督内容。确定人员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会上重点审议发言,切实提高审议质量。转变审议意见提交方式,出台审议意见办理相关制度,开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促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

 

 

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7日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时间

     

责任委室

1

1.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丽水团的服务工作;

2.传达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3.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4.决定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办公室

研究室

代表选任工委

2

1.提出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及有关名单(草案);

2.审议通过提交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3.听取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4.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

5.召开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办公室

研究室

财经工委

代表选任工委

3

1.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

2.研究制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

3.跟踪监督全市农业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研究室

代表选任工委

 

农业农村工委

 

 

4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市科技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预算草案开展细化审查;

2.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丽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3.听取市政府关于2013年丽水市直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及2014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财经工委

 

 

 

 

5

1.开展建议督办和上年度未办理完毕建议的跟踪督办;

2.跟踪监督关于市司法局、环保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履职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3.跟踪监督“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代表选任工委

法制工委

农业农村工委

城建环资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财经工委

6

1.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4.举办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长培训班;

5.研究制定《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试行办法》;

6.专题调研全市旅游发展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汇报。

法制工委

 

农业农村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代表选任工委

 

城建环资工委

 

 

7

1.配合市委做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2.开展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对2013年度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初审;

3.市、区联动组织代表视察“五水共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

研究室

财经工委

代表选任工委

 

8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查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3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度市级决算。

5.举办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培训班。

 

财经工委

 

 

 

 

 

代表选任工委

9

1.专题调研林相改造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汇报;

2.省、市、县三级联动跟踪监督关于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汇报;

3.专题调研《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执行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汇报;

4.专题调研市科技发展情况,主任会议听取汇报。

农业农村工委城建环资工委

 

民侨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10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4.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

农业农村工委

城建环资工委

财经工委法制工委代表选任工委

11

1.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纪念活动;

2.开展对任命干部工作评议的前期调研。

 

办公室

研究室

各工委

12

1.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3.对任命干部开展工作评议。

办公室

研究室

各工委

 

注:黑体字为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可以根据工作进展作适当调整。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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