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立足民意机关的特点,通过环环相扣、持续监督,引领畲汉群众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不断促进畲汉民族的团结进步。
一是加强立法、规范政策,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法制保障。该县人大把推进政策法制保障作为人大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立法保护、上下联动、推进政策的顶层设计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综合考虑民族习惯、风俗、价值观等因素,建立了自治县首个立法调研项目库,将促进民族发展进步的《景宁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条例》等8个项目列为立法项目,并开展立法调研。2014年以来,与县政府民宗局等部门一起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的拟定工作。
二是专题调研,持续跟踪,为民族团结进步夯实基础。该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民族群众收入、民族文化内涵研究、畲族特色、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二十多项关系民族发展的工作需要加以突破,于是自2010年以来,持续跟踪推进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人才工作。每年调研一次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工作、听取一次专题报告、下发一次审议意见,成了该县人大常委会雷打不动的规矩。持续有效的监督,促进了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
三是直接调查,掌握情况,营造民族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2012年9月至12月,用了4个月的时间,实地察看了11个乡镇、街道的44 个民族行政村、150多个畲族聚居的自然村,直接走访近千名代表和群众,收集民族乡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畲族语言、舞蹈、山歌、体育、服饰、婚嫁、风俗、建筑等第一手资料,建立民族村档案资料库。同时,还向县委提交了《构建民族自身发展的强大动力》的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报告发县政府,将调查结果的有关数据提供给统战部、民宗、文化、畲族文化基地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致力营造集聚力量促进民族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共同团结繁荣发展。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多年来的监督经验,全力推进民族工作组织保障动力、原生态保护动力、集聚发展动力、资金保障动力、创新发展动力建设,将民族工作融入常委会各工委的监督日程之中,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措施,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群众反映的问题到现场进行由面到点的监督,保持及时性、经常性、个案性、全程性,直到符合少数民族实际,符合常委会所提建议的初衷。近年来,重点监督推进了畲语服饰的推广运用、古屋古村落的保护、传统项目的传承、民族教育、纯畲族下山移民点建设、畲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建设、农家乐综合体建设等工作,有力推进了民族特色的传承、展示与发展,促进了民族间的共同团结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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