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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5-05-28 11:38 )


(2015年1月26日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4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部署,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围绕政府落实“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政务服务网”的改革措施,重点督促政府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保障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市场经济在法治化轨道健康运行。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的专项报告。围绕提升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为集聚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就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情况开展调研,推进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强能提质建设。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配合、同步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报告,就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建议,保持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主要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教育现代化目标,主要听取我市主要城区小学至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举措。重点是规划布局、经费保障、设施建设、师资队伍、优质共享、弱势群体教育保障等情况。拟安排在5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拟针对美丽乡村规划及实施情况;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是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有关项目建设情况;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村域经济产业培育、发展情况;长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了解工作进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关于听取和审议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全市和本县(市、区)的差距,提出帮扶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对策和建议,从而推动少数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努力实现全市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拟安排在7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民侨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司四机关关于司(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根据省人大工作部署,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方式,就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并结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拟安排在9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重点选择工业治污、农村治污、市本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进科学治水、依法治水、铁腕治水、全面治水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干好一三五、提前治五水”和“五水共治”每个阶段要比全省提前两年目标的实现。拟安排在9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与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九)听取被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拟对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相关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在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开发区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的基础上,选择市经信委和旅游局预算草案进行细化审查、选择市农业局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丽水市直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及201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度丽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议案,并作出决议。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议案、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 2015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 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14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本级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丽水市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批准丽水市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视察、调研和跟踪监督
    (一)组织代表视察高铁建设情况。市、区联动组织代表对金温铁路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视察活动拟在4月份开展,由办公室、代表选任工委与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代表视察市本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情况。重点视察市检验检测院成立以来的资源共享、管理运作、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等情况,视察活动拟在7月份开展,由办公室、代表选任工委与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代表视察市区停车难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市区停车系统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重点就一些大型商业网点、综合医疗机构、居民小区等场所停车难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提出建议。视察活动拟在10月份开展,由办公室、代表选任工委与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题调研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情况。重点对丽水市区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就加强市区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题调研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就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从而保证住房公积金运行与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专题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2014年深化医改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重点是县、乡、村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政策引导、财政投入、队伍建设、管理运行等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通过对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完善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深化丽水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拟安排在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由民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专题调研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拟从我市林下经济产业规划、发展现状;林下产业研究、推广情况;政策、要素保障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入手,对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促进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拟安排在12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意见交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九)跟踪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就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拟安排在10月份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由法制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继续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要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常委会各工委的审查职责和程序要求。二是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能力建设。要提升内力,加强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实际审查能力。同时要善于借助外力,充分借助各咨询专家和专业小组代表的智力作用。三是继续开展重点审查。注重选择涉及民生领域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努力在提高审查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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