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两院
(2016年3月28日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殷晓军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单欣欣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傅皖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唐永新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光明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殷晓军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单欣欣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