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村里出了一个爷爷留给孙辈的遗产纠纷案,我刚调解回来,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吕以明满头大汗、风尘仆仆地赶回家来,这就是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为民务实办事的缙云县第十四至十六届县人大代表,第十五至十六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壶镇镇高潮村村民主任吕以明。
关注大局积极为民代言
当选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以来,吕以明总是积极关注大局,传达民意、为民代言,先后提出了《关于全面落实壶镇行政服务中心扩权事项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快五线(电网、电信、移动、联通、电视)整治的建议》、《?关于尽快落实被征地农民应享受政策待遇的建议》等,这些建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且均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壶镇镇是浙江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为了抓住机遇,促进发展,吕以明在2014年缙云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领衔提出了《关于全面落实壶镇行政服务中心扩权事项的建议》,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简政放权具体措施,并先行解决国土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窗口相关放权事项。在他的力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壶镇行政服务中心于2014年底投入运行,面积5000多平方米,进驻部门20个,设立22个窗口,142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极大地方便了壶镇镇、东方镇、前路乡和三溪乡等乡镇群众办事需要,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平常只要有空,吕以明就会深入选民与他们聊聊家常,听听他们的心声。有一次在走访中,吕以明了解到壶镇镇出现了部分年轻人吸毒的现象,甚至有少数村干部也参与其中,对家庭、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通过深入调研,他掌握了大量一手材料,并在2014年县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大对毒品打击力度的建议》。截至目前,全县刑事处理78人,行政处罚290人,强制戒毒47人,发现并铲除罂粟2146株,查获冰毒818.5克,有效地净化了年轻人的成长环境和全县的治安环境,消除了一大社会毒瘤。
担任县人大代表十五年来,吕以明始终不忘初心,先后累计提交各类意见建议100多件,参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履职活动200余次,先后5次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县人大代表。
为村民缔造财富神话
高潮村是缙云县壶镇镇的中心村之一,休闲公园、农贸市场、电影院、篮球场、老年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村庄环境优美,群众生活富裕,这些成绩的取得和一个人密不可分,他就是现年58岁的吕以明。1999年8月,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当时的高潮村派别众多、十分混乱,吕以明临危受命,参加选举并当选为村民主任。自此,一当就是十八年。上任之初,高潮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在他的带领下,通过创办临街商铺、改造出租老厂房、创新集体土地管理等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从1999年的年收入不足40万元,到2015年达到了638万元,今年初步估算可达到760万元左右,实现了二十倍的增长。为了让广大村民共享发展成果,从上任伊始,吕以明就谋划给村民发“红包”了,从1999年每人每年发放200元,到2000年每人每年300元,这个数字不断递增,从3位数到4位数,2005年人均1000元,2006—2007年人均2000元,2008年人均3000元,2009年至今,人均达到4000元,实现了一个缔造财富、分享财富的神话,真正实现了让全体村民共享集体发展成果的梦想,高潮村也一跃成为缙云县村集体收益分配村民最多的一个村。
“坟园”变“公园”。原先在高潮村中心地带有一处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坟园叫“后塘坟园”,共有401口露天粪缸、1260穴坟墓,极大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但是迁坟墓、移粪缸一直是农村老大难的事。通过前期广泛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吕以明2002年启动了“坟园”变“公园”改造计划。期间,吕以明总是冲在最前面,困难之处总能见到他的身影。短短数月,高潮村面貌焕然一新,人人惧怕的“后塘坟园”变成了人人喜欢的“安居公园”,现在每天早晚都有许多群众在这里健身、休闲。另外,村集体通过出租公园商铺、公园内场地的方式,每年增加了200多万元的额外收益。
现在,高潮村全体村民免费享受村集体为他们缴纳的医疗保险、房屋保险待遇。一步步走来,吕以明已经成为村民的主心骨、群众最信任的人。
代表界的法律“土专家”
“老吕,我们机关领导要向你学习,我们所有机关干部都要向你学习”,与会的吴县长诚挚地说。这是2014年4月发生在缙云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分代表团活动时的一幕。当时,吕以明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省里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项目附属设施用地规模2%—5%的标准(原规定是5‰),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田违建现象。与会人员都记不清有这个文件,大家委婉地提示可能是老吕记错了,吕以明当场拿出了省农业厅和国土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并简单地说明了这个文件的具体规定,让所有在场人员由衷地佩服。
在吕以明家,有一个大大的书橱,里面有上千份资料,有中央、省、市、县各类资料,有镇政府的各类文件,有与农业农村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吕以明告诉我们一个决窍,对这些资料他通常会先通读,然后有重点地精读,对关键章节、重点部分都会做标记。因为收集的资料太多,吕以明2004年进行了整理,处理了一批。他说,自己普通话不准,平时参加会议时发言不是特别多,但是一旦发言,必是有法有据,有出处的,绝不会出错。
吕以明不仅自己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注重对村干部的普法教育。平常召开的村双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或是每年一次的村务恳谈会(500以上村民参加,其中全村所有老年人参加,然后邀请不是党员、村民代表、村双委的村民参加),他都会给大家上上“法律课”,有侧重地给大家讲土地法、承包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但他的“法律课”可不是我们想象中的读读法律法规,而是基于自己理解消化之后的“讲法律”,用农村最通俗易懂的话,用群众最好理解的语言,让大家一听就能入心入脑,心领神会。
爱的温情暖人心怀
2001年隆冬,村里有54名老人先后到他家,哭着告诉他自己的孩子不肯尽赡养义务,让他们心里很难过,生活也很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吕以明多次进行调解,有一些效果,但不是很理想,总有一些年轻人找各种理由拒绝担负这种天经地义的责任。“怎样才能让村里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呢?”这个问题深深地烙在了吕以明的脑海。2001年恰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吕以明心想,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集体应该有所作为,于是他马上召集村双委、党员、村民代表开会,说出了“每月给老年人‘发工资’”的想法,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说干就干,从2002年1月份开始,在吕以明的带领下,高潮村在全县率先给老年人“发工资”,并按照年龄档次进行划分,60—69岁,30元/人/月;70—89岁,50元/人/月;90—99岁,100元/人/月;100岁以上,150元/人/月。近几年随着村集体经济不断雄厚,从2008年开始,村里又给老人“涨工资”了,60—69岁,50元/人/月;70—89岁,100元/人/月;90—99岁,150元/人/月;100岁以上,300元/人/月,这月月有发的“工资”,可让村里的老人们心里乐开了花,逢人就夸吕以明是个大好人、大能人,让他们老年生活能够享清福、有保障。
春风化雨暖人心,点点滴滴都是情。吕以明始终牵挂着群众的疾苦冷暖,哪里的群众有困难,他就会出现在哪里。每年他都会定期走访慰问6—10户困难户,资助金额五六千元,这一爱的行动已经坚持了整整18年,帮助过的困难户100多户,资助总额十多万元。去年村里一个贫困户屋漏偏逢连夜雨,家里的顶梁柱又患上了癌症,吕以明知道情况后,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并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
憨厚的吕以明说不出豪言壮语,却始终以对群众最朴实的情感,践行着一位人大代表、一位农村干部真挚的为民情怀。他说:“只有坚持把群众当亲人,怀着感情去履职,真心倾听他们的呼声,竭尽全力为他们服务,才能真正对得起‘代表’、‘干部’的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