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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大:出台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5-15 17:02 作者: 季岳英


  近日,云和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为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立了新规矩,使代表们履职有了“硬杠杠”。

  该《办法》规定了对代表履职管理和考核的组织领导、考勤考绩方式,并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和履职登记表、填写《人大代表履职手册》等途径,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做好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对代表的履职实行百分制管理考核。全年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算。考核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终获得90分以上的为优秀,获得70—89分的为称职,获得60—69分的为基本称职,获得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结果,平时作为评选优秀县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换届时,将作为下届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参考。每年将代表履职考核情况,向原选举单位反馈并在县人代会上进行通报;对当年评定为优秀的县人大代表予以通报表彰。

  《办法》共九条,分别就制定目的和依据,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参加闭会期间活动,不履行代表义务、被评为不称职的,劝辞或责令辞去代表职务等方面的规定详细明确、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迈出了代表履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步伐,实现了代表履职日常化监督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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