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金晓红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吴建群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吕湘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江云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陈伟平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小兰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汤丽军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洋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月群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殷晓军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林伟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志军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
务;
黄明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吕湘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月群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小兰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职务;
李洋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
务;
汤丽军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职务;
陈伟平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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