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的前期立法工作召集召开沟通交流会,对我市 2017年立法计划中《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瓯江景区管委会、南明湖管理所以及起草团队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交流会上,市瓯江景区管委会负责人、起草团队专家介绍了该部法规前期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肯定了相关单位在前期立法环节所做的工作,并从立法技术的角度就问题导向、体例设置、以及在下一步研究论证和修改工作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法工委指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进度做好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的相关工作,按照相关建议和意见做好草拟文本的修改完善工作,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证立法质量。
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内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项目的进度安排表,推进法规起草工作组织、任务、时间、责任“四落实”。《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是我市2017年一类立法项目之一,为扎实做好该部法规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于今年年初发文成立了《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明确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目前,相关起草单位已经按计划开展了前期调研、问题梳理、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法规草案的草拟稿,按计划该部法规将在今年11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