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存志等请求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3-07 10:46 )


  2019年3月7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存志提出的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蒋璟璟提出的辞去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