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庆元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实施<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情况的通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及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任组长,相关工委负责人、人大机关干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把执法调研放在重要位置,选取有代表性的松源街道、五大堡乡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
三是注重检查实效。执法检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执法检查报告移交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县政府于9月底前书面反馈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将会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办意见,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