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
在餐厅吃饭
你遇到过下面的场景吗?
条例解读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新规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绿道、游乐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宾馆、候车室、停车场等场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或者附条件允许携带犬只进入。
若违反本规定,由有关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