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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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丽水人速看!以后去餐厅,不要这样任性……会摊上事!
(发布日期:2020-09-14 10:31 作者: 宣传信息处 浏览量:


在餐厅吃饭

你遇到过下面的场景吗?

条例解读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新规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绿道、游乐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宾馆、候车室、停车场等场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或者附条件允许携带犬只进入。

若违反本规定,由有关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管理人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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