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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29 08:57 )


11月25日至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波、朱继坤、戚永远、沈根花、杜光旻、邹培书、郑力平,秘书长上官国明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跟踪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批准了丽水市2021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代表与选任工委相关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工委关于本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开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就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学深悟透,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主任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深学细悟,制定完善代表培训和机关学习计划,实现学习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学用结合的文章,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勤学原文和深悟原理相结合、改造思想与付诸行动相结合,引导广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做到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找准人大定位;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目标任务,展现人大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发挥人大优势。

会议强调,要传承发展,切实推进人大自身建设。深刻领会“四个机关”重大历史意义,把握其中一以贯之的精髓要义和具体要求,通过重视经验传承、谋深履职思路、增强宪法意识、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强化人大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会议期间,举行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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