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启动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彰显人大的鲜明优势,发挥人大的独特作用,努力交出履职高分报表,为加快跨越式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对标“重要窗口”新使命,锚定履职行权新坐标
1.坚定制度自信。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守正固本作用,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宪法法律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课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组织开展人大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活动。
2.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善于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市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3.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加快跨越式发展、助力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
二、围绕市域治理新理念,彰显地方立法新作为
4.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和专班工作制度。改进审议法规草案方式,加强法规调研协商论证。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开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探索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参与备案审查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开展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征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通过《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做好《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初审,开展电梯和居住出租房屋安全、家政服务业、菜市场管理、无偿施救和社会治理促进等立法调研。推动已颁布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与实施。
6.促进公正执法司法。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继续开展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对我市贯彻实施《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社区建设和宗教团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报告,并作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
三、紧扣绿色发展新目标,打造硬核监督新成果
7.聚焦重大部署落地。紧扣“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聚焦起好步、开好局,加强计划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和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加强预决算监督,重点审查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及丽水开发区2020年决算,强化预决算全口径监督和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提高问题整改实效。
8.聚焦绿色发展见效。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紧扣“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助力打好高质量绿色发展组合拳。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和华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中医药发展情况。配合省人大监督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情况。
9.聚焦民生福祉改善。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我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滩坑引水工程建设、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工作。
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代表履职新效能
10.加强换届指导。深入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认真落实新一轮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换届选举的调研指导,抓好全省网上选民登记系统应用培训,认真答复有关请示,督促各地严把代表“入口关”,确保选举风清气正。选优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代表系统培训。
11.加强代表联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联系,健全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机制,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全面完成规范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拓展联络站功能,丰富联络站主题活动,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支持和推动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听取意见建议、处理解决问题。
12.加强履职服务。做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服务,组织各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开展本届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深化“一把手”责任制,通过领导领办督办、办理情况通报等方式,增强建议办理效果。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推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加大优秀代表履职宣传,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开展助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切实做好在丽全国、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人大代表中心组开展“双招双引”情况专题调研,助推“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
五、适应整体智治新要求,树立“两个机关”新形象
13.强化创新思维。推进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创制性立法力度,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健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加强财政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强化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发挥各级人大的贯通协同作用,对常委会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统筹谋划、专班运作、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14.厚植团队文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七种能力”要求,打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建设“更专更精”人大履职队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人大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和专业素质。健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提质争先,不断提升履职行权的新能力。
15.推动数字赋能。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落实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推动人大工作数字化转型。围绕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人大工作主责主业,依托政府已建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中心和应用支撑平台,优化完善代表履职服务、预算联网监督、人大网宣、掌上办公等平台,更好地为人大履职服务。
附件:1.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3.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与选任工作计划
4.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紧扣我市“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需要,更加突出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领域的地方立法,结合市委决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科学编制2021年立法计划,为努力打造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重要窗口提供法治保障。
一、做好法规项目审议工作
1.继续审议的法规项目1件。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11月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21年5月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2件。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继坤、市政府副市长戴邦和担任起草小组组长,由市环保局组织起草,2021年5月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经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初审后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1年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21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继坤、市政府副市长杨秀清担任起草小组组长,由市民政局组织起草,2021年9月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经市人大社建委初审后于2021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22年下半年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3.调研项目6件。分别是: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丽水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丽水市无偿施救规定,由市司法局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丽水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由市人社局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丽水市菜市场管理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丽水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二、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领导立法的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放到立法工作首位,不断增强党领导立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我市地方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立法机关党组请示报告和党委领导立法决策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围绕健全“1+X”的立法工作制度体系目标,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开展立法后评估,探索构建法规维护机制。做好《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立法、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开展在法规实施一年以后,由法规实施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相关专(工)委报告法规实施工作情况,人大相关专(工)委根据法规实施工作情况研究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并实施配套规范性文件,确保配套规范性文件与法规的规定、立法精神、原则相统一。
四、积极推进立法数字化改革
根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市委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立法工作的支撑。根据省人大的统一安排,用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能辅助平台”,根据要求运行项目管理、起草对比、法规清理等功能模块,根据上级部署,初步实现人大立法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推进智能辅助科学立法。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安排表
继续审议的法规项目1件 |
审议阶段 | 审议时间 | 法规名称 |
常委会一审 | 2020年11月 |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
常委会二审 | 2021年5月 |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
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2件 |
审议阶段 | 审议时间 | 法规名称 | 提请 主体 | 责任专委 |
常委会一审 | 2021年7月 | 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 规定 | 市政府 | 城建环资委 |
常委会二审 | 2021年11月 | 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 规定 | 市政府 | 法制委 |
常委会一审 | 2021年11月 | 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 条例 | 市政府 | 社会建设委 |
常委会二审 | 2022年下半年 | 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 条例 | 市政府 | 法制委 |
立法调研项目6件 |
提交调研报告时间 | 调研项目 | 牵头部门 | 联系专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 市市场监管局 | 社会建设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 市公安局 | 监察司法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无偿施救规定 | 市司法局 | 法制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 | 市人力社保局 | 社会建设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菜市场管理规定 | 市市场监管局 | 社会建设委 |
2021年10月 | 丽水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 | 市委政法委 | 监察司法委 |
附件2: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聚焦“十四五”各项发展目标,致力“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有机衔接,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积极打造人大监督工作的硬核成果。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2021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相关报告安排在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2.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等。相关报告安排在3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关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配合不够、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更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4.开展对市监察委的有关监督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5.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围绕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票决产生的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调研,强化督查,通过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6.听取和审议《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报告,形成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为规划(草案)修改完善作出努力,推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更好保障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需要。规划(草案)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关于全面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9.听取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报告。通过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工作评议,促使评议对象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八五”普法的决议。为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1.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建等学前教育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2.听取和审议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持续助推松材线虫病防治,促进提高防治成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3.听取和审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办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4.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开展审查,督促政府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相关报告安排在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2.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3.听取和审议决算相关报告。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及丽水开发区2020年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4.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5.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督促提高问题整改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
1.专题调研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2.专题调研我市宗教团体管理工作情况。关注我市宗教团体管理工作,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宗教关系和谐。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3.专题调研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关注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4.开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县联动对《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5.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6.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西南区域科创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专项审议,结合我市实际,专题调研浙西南区域科创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7.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粮食储备、粮食市场流通和粮食应急保障等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在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储备、搞活粮食市场流通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8.组织代表视察中医药发展情况。聚焦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中药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9.组织代表视察我市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关注我市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实地视察,助力打造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区域性“文化地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0.专题调研我市社区建设情况。推动政府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体制机制。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1.专题调研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提出的“高标准创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任务,按照创建工作导则和创建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2.组织代表视察滩坑引水工程建设情况。聚焦居民用水安全、水制品和延伸产业发展等重点,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程加快实施、保障质量。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3.专题调研我市华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紧扣“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关注我市华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促进华侨要素回流和华侨在丽投资兴业。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切,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并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若干规范性文件,有重点的加强审查。继续整合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业务骨干上下联动、协同联审,多形式开展个案审查研讨活动,探索开展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努力提升审查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协商,加大督促纠正工作力度,坚决纠正违宪违法文件。
对列入2021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调研,密切配合,认真实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出必要调整。各工委可根据需要,确定相关议题开展监督。
附件3: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与选任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的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将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办事,注重规范创新,强化服务意识,讲求工作实效,努力为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具体来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完善“两个联系”各项制度
1.推动落实好常委会联系代表各项制度。落实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广泛征求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意愿,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广泛参与立法、监督、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等工作。落实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引导代表提高发言质量,及时转交、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
2.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引导和推动代表通过走访、接待、座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全面完成规范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注重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指导推动全市代表联络站功效的拓展延伸,着力在发挥功能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推动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联系代表和群众,努力使代表联络站“功能定位更准、空间布局更优、网上网下联动、形式内容更活、处理反馈更顺、管理保障更强”,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切实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与提升
3.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调研,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条例,不断提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4.有序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试点。按照省人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有序推进我省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探索市本级开发区人大工作试点。
5.继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相关立法调研;建立完善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库系统功能,开发手机端应用;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系统应用,实时掌握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各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善满意度测评工作。
三、严格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各项工作
6.加强对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了解掌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情况。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时答复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县乡人大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7.做好人代会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相关工作。高质量做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选举、各次常委会会议期间人事任免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程序,落实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制度;服务保障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做好市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终止代表职务等工作;加强任后监督,继续开展对人大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评议。
四、着力提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
8.加强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系统谋划。围绕常委会立法、监督、执法检查等项重点工作,指导和推动代表中心组、小组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的有机结合。
9.组织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发动代表积极参与“双招双引”工作,组织省、市代表中心组开展“双招双引”情况专题调研。把省人大部署的代表主题活动结合好、落实好,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活动形式,组织代表就有关主题,开展视察、调研、联系人民群众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助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发挥代表在助力丽水跨越式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10.做好在丽全国、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谋划省人大代表丽水中心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做好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省人大重要立法、监督、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工作。细化落实《丽水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推动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书面或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完善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通报制度,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健全代表履职情况管理系统。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继续组织开展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活动。
五、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各项工作
12.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通过加强会前调研视察质量,加强会议联审联核,加强闭会期间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议案建议质量建设。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工作,引导代表不断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承办单位更加注重办理质量。
13.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完善承办单位年度考核制度,强化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高建议分办精准性,交办好代表建议,坚持代表建议办理领办督办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和解决率。开展对口督办,推动各专委会在与对口部门工作联系中,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纳入其中。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回头看”,抓好跟踪落实。
14.做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丽水人民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与省人大的协调沟通,推动建议的办理落实。
六、推进各项工作数字化改革
15.注重管理创新,加大代表与选任工作的数字化改革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加大推广使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力度,为市人大代表提供知情知政、议案建议提交、履职活动登记、参与人大工作和学习培训等功能。推动各地人大建立选民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和评价 系统,实现代表联系选民、收集意见建议、递交办理、结果反馈和评 价等全流程网上闭环管理。建设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网上选民登记系统,积极开展系统使用培训,在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全面推广使用。
附件4: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上会情况 | 责任部门 |
1月 | 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会前准备工作;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丽水团服务工作。 |
| 办公室 研究室 代表选任工委 |
2月 | 积极筹备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
| 办公室 研究室 |
2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2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 常委会会议 | 代表选任工委 |
2月 |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选工作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代表选任工委 |
2月 | 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
| 办公室 研究室 |
3月 | 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主任会议 | 监察司法工委 |
5月 | 专题调研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 主任会议 | 农业农村工委 |
5月 | 专题调研我市宗教团体管理工作情况 | 主任会议 | 民宗侨外工委 |
5月 | 专题调研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 | 主任会议 | 城建环资工委 |
5月 | 开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 常委会会议 | 社会建设工委 |
5月 | 《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二审★ | 常委会会议 | 法工委 |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上会情况 | 责任部门 |
5月 | 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5月 | 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监察司法工委 |
5月 | 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西南区域科创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教科文卫工委 |
7月 | 组织代表视察中医药发展情况★ | 主任会议 | 教科文卫工委 |
7月 | 组织代表视察我市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 | 主任会议 | 民宗侨外工委 |
7月 | 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 主任会议 | 农业农村工委 |
7月 | 《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一审★ | 常委会会议 | 城建环资工委 法工委 |
7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7月 | 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7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7月 | 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及丽水开发区2020年决算草案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7月 | 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上会情况 | 责任部门 |
7月 | 开展对市监察委的有关监督工作 | 常委会会议 | 监察司法工委 |
8月 | 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 主任会议 | 代表选任工委 |
8月 | 专题调研我市社区建设情况 | 主任会议 | 社会建设工委 |
9月 | 专题调研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 | 主任会议 | 教科文卫工委 |
9月 | 听取和审议《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城建环资工委 |
9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9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农业农村工委 |
9月 | 听取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代表选任工委 |
9月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八五”普法的决议 | 常委会会议 | 监察司法工委 |
10月 | 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 |
| 办公室 研究室 |
11月 | 专题调研我市华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 | 主任会议 | 民宗侨外工委 |
11月 | 组织代表视察滩坑引水工程建设情况 | 主任会议 | 农业农村工委 |
11月 | 《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一审 | 常委会会议 | 社会建设工委 法工委 |
11月 | 《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二审★ | 常委会会议 | 法工委 |
11月 | 听取和审议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城建环资工委 |
11月 | 听取和审议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财经工委 |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上会情况 | 责任部门 |
11月 | 听取和审议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办情况的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代表选任工委 |
11月 | 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 常委会会议 | 法工委 |
11月 | 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常委会会议 | 教科文卫工委 |
1-7月 | 开展人大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活动 |
| 机关党委 办公室 研究室 |
第二季度 | 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开展助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主题活动 |
| 代表选任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
第三季度 | 组织省、市人大代表中心组开展“双招双引”情况专题调研 |
| 代表选任工委 |
全年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 机关党委 办公室 研究室 各专(工)委 |
全年 | 实施好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 |
| 办公室 研究室 机关党委 各专(工)委 |
注:1.带★号的议题安排上丽水电视台《人大关注》栏目。
2.排在第一顺位的委室为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