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聚焦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以人大监督刚性助推文明养犬落地见效 市人大首次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立法后评估监督方式
(发布日期:2023-11-07 08:37 作者: 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杜凯波 浏览量:


文明养犬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近日,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被咬伤至肾挫裂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其实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早在2020年5月,丽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法规也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自《规定》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依照《规定》相关要求,开展法规宣传教育、制定法规配套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不断推进了依法、科学、文明养犬,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治理水平,巩固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定》实施前后两年的涉犬类警情绝对数减少490件,同比下降8.5%;根据第三方问卷调查结果,71%的受访人认为《规定》实施取得正面效果。

但严格对标对表《规定》,仍存在部门合力有待加强,协调机制作用有待发挥;法规理解存在偏差,执法效果有待改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管理水平还需提升;基层作用发挥不够,普法宣传效果仍需提升等问题。

为进一步检验法规施行效果,推动法规落地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8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规定》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首次采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立法后评估三种监督和工作方式,旨在有效发挥不同监督和工作方式的优势,努力提升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实效。

为此,今年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访绿城留香园小区、万象派出所、大水门社区、我爱我宠宠物医院、市综合执法局等地,重点对法规的实施效果、公安及综合执法部门实际执法情况、养犬登记和犬只收容留检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调研。8月23日,还召开执法检查市直部门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前,执法检查组还赴青田、庆元、龙泉、莲都等县(市、区)进行实地走访并召开座谈会,搜集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基层一线部门汇报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获取法规实施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同步开展养犬条例立法后评估。

“文明养犬不仅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是切实增强地方法规的执行力,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养犬管理难题,促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推动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抓手。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又举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定》专题询问会。会上,5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5位市人大代表,针对《规定》中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建设运行、养犬登记、犬只免疫接种及电子标识植入、狂犬病防治、养犬违法行为处置、基层养犬自治管理、犬只经营监管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向市政府、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精准发问,各位“考生”直面问题、诚恳作答。

“专题询问始于‘问’,却不能止于‘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进一步重视养犬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法规规定,更好推进依法、科学、文明养犬。

与会市政府领导也表态说,接下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提高思想站位,高度自觉推动整改,着力构建与丽水城市能级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好工作,促进文明素质养成;创新管理手段,与时俱进做好监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