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立法,是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党的二十大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系统谋划,从战略高度将教育、科技、人才三者整合在一起,为人大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纲领。 开展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立法,是传承丽水崇尚人才优秀文化的现实体现。《名胜志》记载,“隋开皇九年,处士星见于分野,因置处州”。公元589年,处士星明大而黄,隋文帝下令在处士星分野对应之地设置处州,意为人才之州。开展人才科技领域地方立法,是对厚重历史的纪念和传承,彰显处州风尚,发扬丽水传统文脉精神。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根花带队先后赴丽水学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广泛征求人才科技聚集主体的立法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市委人才办、科技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走访了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和科研地方服务成果展厅,经济技术开发区滚动功能部件小微园、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科研平台。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丽水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情况的介绍,相关部门、企业、科研机构、人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立法需求,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沈根花对丽水学院、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在人才引育、科技创新、推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制定《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是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以人才科技融合赋能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要在制定《条例》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人大履职小切口,突出丽水味、实效性、操作性、前瞻性,用好法治力量,高质量起草《条例》。希望各方能持续关注立法进程,及时提出宝贵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以良法保创新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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