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普法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7·29”丽水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活动、宣讲团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册5200余份。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问题“发现-交办-反馈”闭环管理制度,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责;建设部门加快推进“智慧工地”项目建设,将“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标准提高至“能建尽建”,全市已建成“智慧工地”在线监测项目580个。 加大日常监督和巡查力度。各监管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要求和检查频次,全面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今年以来,仅建设领域就巡查建筑工地272个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3份。 ...... 一条条实实在在的落实情况,显示在9月29日,丽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市政府书面提交的《关于检查<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上。
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助力美丽丽水建设和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执法检查。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市委关于美丽丽水建设和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和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3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法检查: 成立了以杨秀清副主任为组长、部分专委会成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并邀请部分咨询专家参加; 对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等8家单位开展了自查,县(市、区)人大同步开展了检查; 通过人大代表履职一键通平台,发动3112名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群众参加问卷调查;
先后赴莲都区、开发区和缙云县、青田县等地实地检查了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等15个现场,召开了3场座谈会; 举行了市人大“三专”人员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活动等等,最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5月30日至31日,丽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2年3月1日《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规定》要求,全面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落实了防治措施、加强了日常监管,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个别地方不够重视、防治措施不够有效、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责任落实,确保防治措施更加务实管用;加强执法保障,形成执法合力等审议意见。 至6月25日《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丽人大常〔2024〕18号),连同《关于检查<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发出后,市人大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逐条落实,逐一办理。
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逐条研究,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 下一步,市人大将继续跟踪监督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助推市政府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县(市、区)属地责任,加大依据《规定》开展监管和执法力度,提升《规定》知晓度,全面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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