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是浙西南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保护新四军驻浙江(丽水)办事处旧址,让人大代表的建议有了更切实的回应和落地,这项工作意义深远。”在一场新四军驻浙江(丽水)办事处旧址保护听证会上,两位丽水市人大代表说道。 2022年以来,为共同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丽水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与人大常委会合作,市检察院和7个基层检察院会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建立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转化”工作机制,通过相互借力、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增强监督实效。新四军驻浙江(丽水)办事处旧址的保护修缮,就是成果之一。 2024年3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依托“双转化”工作机制移送的一条“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人大代表建议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 新四军驻浙江(丽水)办事处成立于1938年3月,是抗战时期,由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领导、公开合法的办事机构,为加强党和新四军军部,武汉、南昌八路军办事处及上海、安徽等地党组织的联系,以及抗日救亡工作做出了大量具体工作。后来,新四军驻浙江(丽水)办事处旧址被列为浙江省革命文物、市级文保单位,但同时又是D级危房。 针对代表建议反映的情况,丽水市检察院检察官赴现场勘查,发现抢救性修缮该旧址已刻不容缓。为此,丽水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立案调查,发现该文物产权为私人,且部分产权人在境外难以联系,主管部门对此未依法履职,监管存在缺位。 2024年5月31日,经过系统的了解、摸排情况后,丽水市检察院会同解放军杭州军事检察院及丽水市人大,在丽水市人大代表联络总站举行听证会,就新四军办事处旧址保护问题举行听证。
听证会现场,丽水市人大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和咨询组专家组成的“三专”人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深度参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主管部门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及时进行修缮。 听证会结束后,丽水市检察院马上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旧址及时开展有效保护。 “我们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全力寻找并联系产权人的同时,落实资金保障,加快修缮进程。”近日,针对新四军办事处旧址的保护修缮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工程已经动工,接下来还将积极探索新四军办事处旧址活化利用方式,做好新四军办事处红色文化挖掘。 据悉,丽水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站中设立了5个公益诉讼联系点,检察官定期与人大代表互通线索、会商案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同时,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吸纳多位人大代表作为志愿者,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效果评估、跟进监督等活动,助力公益保护实现最大化效果。 建立“双转化”工作机制以来,丽水市检察院从代表委员建议中梳理提炼公益诉讼监督线索58条,办理案件30件,同时将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委员建议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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