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晓代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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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07 18:32
作者:
选举任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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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晓代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7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李晓代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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