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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决定任命朱林森为副市长、代理市长
(发布日期:2024-02-07 18:38 作者: 综合调研处、信息宣传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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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沈根花、杨秀清、戴邦和、叶旭勇、潘碧武、邹向阳,秘书长上官国明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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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接受吴舜泽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会议决定任命朱林森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代理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李锋为朱林森颁发任命书,朱林森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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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森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发言。他说,在今后工作中,将忠诚为本,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实干为要,始终聚力发展事业;法治为上,始终自觉接受监督;自律为先,始终做到勤廉并重,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干部群众,真心融入丽水,全力奉献丽水,为加快推动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山区共富先行而不懈努力,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回报全市人民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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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互理解、紧密配合、依法履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同向同行,在实现高效能治理上共担共进,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用心用力,形成了非常好的工作局面。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在大家的支持、配合下,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做到在监督中推进、在推进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创建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奋力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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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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