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是丽水发展的鲜明底色。
2022年3月,《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为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将在3月至5月组织开展《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执法检查,为规定的贯彻落实保驾护航。
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清带队,到市区实地检查了丽水创新金融中心、老卢沙场、万尚名邸、南城防洪排涝工程、金立圣堆场等现场扬尘污染情况,通过看、听、问、查方式,详细了解重点场所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情况。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按法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为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主要采取6个方面举措: 一是安排相关的专业代表、咨询专家等组成精干的执法检查组织; 二是收集编印《规定》、检查要点等学习参考资料; 三是部署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和县(市、区)人大就地检查,并在全市城建环资工作座谈会上作专题交流; 四是通过人大代表履职一键通平台,向市县乡代表和人大干部、社会各界开展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 五是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个别检查、随手拍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 六是组织三专人员与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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