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志伟请求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5月31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伟辞去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1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世强为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廖旭青为丽水市民政局局长; 胡晓红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佘晓君为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和平的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晓红的丽水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雷金松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黄力量的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世强的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1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雪平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吴林雄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1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叶波、邱银娟、邹利伟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潘慕元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葛朝华、叶雅萍的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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