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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三次会议暨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6-25 16:03 作者: 信息宣传处 浏览量: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锋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三次会议暨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副主任沈根花、杨秀清、叶旭勇、潘碧武、邹向阳及秘书长上官国明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市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传达学习了市委吴舜泽书记调研人大工作相关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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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旗帜鲜明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市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准确理解把握请示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程序要求,全面及时并严格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的重大决定和重要情况。

会议要求,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提升履职成效。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丽水之干”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身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组织引导,更好掌握社情民意,汇集回应好群众企业基层的愿望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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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高标准开展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对各项纪念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做到与年度工作任务有机结合,统筹做好活动组织、代表发动、宣传报道各项工作,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关于检查《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秘办会议成员、各工委主任、专委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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