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34次会议暨第34次主任会议,研究提出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议程。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7月29日在丽水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 0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02 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0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04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05 审议市人大法委关于《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06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07 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3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数据局及丽水经开区2023年决算草案;
08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09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丽水市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批准丽水市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10 审议并表决《关于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
11 审议《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公正感受度的决定(草案)》;
12 审议《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条例(草案)》;
13 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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