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下旬在丽水市区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丽水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丽水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丽水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丽水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大会选举; (八)决定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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