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有关要求,形成了《2023年度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635.59亿元,负债总额95.16亿元,净资产1540.4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694.4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941.12亿元。
市本级(含丽水经开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3.97亿元,负债总额21.06亿元,净资产282.9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27.3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76.64亿元。
县(市、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31.62亿元,负债总额74.10亿元,净资产1257.5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567.1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764.48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规范管理。一是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市本级相继出台《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照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合理配置资产。三是开展资产管理评价。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对市本级及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点面结合,精准评价,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二)创新共用共享模式,提升资产使用效能。一是积极推进“线上公物仓”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资产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和共享共用,引导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线上公物仓”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二是着力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依托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将大型科研仪器对外开放共享。三是积极开展资产盘活。通过销售、租赁等方式盘活市本级安置小区地下车位(库)2万余个。
(三)推进资产系统建设,实现资产数字化管理。一是以平台管理数字化为契机,持续摸清房产底数。贯通全市办公用房智能图形平台,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方便房产信息查询。二是迭代升级资产云平台。逐步融合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和预算一体化平台,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房产、车辆等重点资产的基础管理,鼓励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打通财政资产监管和单位内控管理。
(四)严格规范审批流程,提升资产监管绩效。一是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出台行政事业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审批流程。建立市本级部门单位出租资产台账,加强出租(出借)资产管理。二是加强资产处置流程管理。以资产共享云上线为契机,优化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实行资产管理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权限分类、分级审批模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监管范围,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组织资产专项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财政抽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聚焦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资产处置流程和收益收缴等问题。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轮换抽查。
(五)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公共事业发展。2023年不断加大教育、医疗、文化、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市本级公办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8.02万平方米,市本级公立医院每千人床位数12.28张,市本级图书馆总藏书量79.69万册,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为1.39册,市本级水利项目投资5.99亿元,市本级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7.10亿元(其中公路水运8.74亿元,铁路9.15亿元,机场19.21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资产基础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单位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规范资产入账、盘点清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督促单位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定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项检查,规范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二)强化项目管理监督。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前期策划和可行性研究,强化施工管理和监督。单位对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及时做好转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定期对工程推进、验收投用、竣工决算、权证办理、资产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推进整改。
(三)提升资产使用效能。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注重资产共享共用。认真做好公物仓政策宣传指导,引导单位将可调剂使用的闲置资产及时纳入公物仓,确保应入尽入,提升公物仓运行效率。建立大型仪器采购查重评议机制,避免重复购置,低效使用。出台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措施,健全共享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推进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四)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资产配置标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强化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经费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方式,建立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机制,提升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