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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立法路,丽水如何以法治护航发展?
(发布日期:2025-10-24 11:33 作者: 备案审查处 杨春旋 浏览量:


春华秋实,岁月华章。十年前的2015年9月25日,丽水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自此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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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春秋,步履铿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自觉服务市委中心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创新科学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能力与质效,不断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1部程序性法规和14部实体性法规架设起法治丽水的“四梁八柱”,努力实现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改革、助推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立法为民,托起百姓“幸福梦”

民心所指,就是立法所向。从“城市环境”到“物业收费”,从“文明行为”到“遛狗牵绳”,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立法为民、为民立法”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聚焦群众“关键小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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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中最基础的工作,对于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美丽幸福新丽水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6年9月30日,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也是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丽水缘何要将制定首部法规聚焦于市容与环境卫生?当时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随着“六城联创”等活动的深入推进,丽水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显著改善。但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快速增长,城镇环境建设和市容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制定《丽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尤为必要。

事实证明,条例出台后,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均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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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百姓需要的法,立造福社会的法。当民生情怀融入立法实践,于百姓而言,是强劲保障,更是温柔呵护。2019年7月1日,《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2024年7月对该条例进行修改。

2017年,丽水在全国参评的100个地级市中夺得“全国第四、全省第一”的骄人成绩,一举摘取文明城市称号。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2020年,丽水出台《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而为破解丽水犬只伤人扰民、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同一年,丽水还出台《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晰养犬人行为规范,提升养犬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丽水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适应老年人的养老需求,2023年,丽水出台《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从法律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为破解山区引才留才难、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发展瓶颈,2023年,丽水还出台全国首部以人才科技融合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

生态优先,守护绿水青山

丽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生态,是当地最大的底色。为守护好这一方绿水青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充分运用立法职权,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好生态立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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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乃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保障饮用水安全是最现实、最具体的民生问题,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就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等进行规范,为群众喝上放心水提供了法治保障。

而八百里瓯江奔流涌动,穿越崇山峻岭,于丽水城区聚成南明湖。湖区不仅自然风光旖旎,而且具备湾、港、汊、岛、堤、滩等各色水景形态,但随着沿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一汪碧水不堪生态重负。2019年3月1日,《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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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湖,立一部法,不仅体现了我市治理南明湖的决心,更是我们追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雄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道。

除了水,气同样是生态治理的关键要素。面对日趋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是促进环境保护、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有效落实“两山”理念的迫切需要。为此,2021年,我市出台《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次年,又出台《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屋建筑拆除施工、绿化施工、物料堆放、道路运输等环节设置了明确可操作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和法律责任。

承古启今,保护历史文化

丽水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名城。这里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璀璨的文化瑰宝、珍贵的古迹遗存,以及独特的地方文化,在青山绿水间蕴藏着读不完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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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传统村落而言,丽水目前共有268个,数量居华东地区第一、全国第三。同时,还有省级传统村落198个,数量居全省第一。

“激活”传统村落,才能留住根与魂。为全域推进传统村落系统性保护,《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应运而生,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原则、责任主体、保护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除了拥有众多传统村落外,丽水还有大窑龙泉窑遗址等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承人类文明,规范遗址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大窑龙泉窑遗址的整体性保护,围绕申遗工作目标,对遗址保护管理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同时注重龙泉窑文化的永续性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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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西南革命老区所在地,丽水是全省唯一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根据地的设区市,有较丰富的革命遗址资源。为保护好革命遗址,丽水于2021年出台全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条例实施两年多来,丽水各地通过修缮革命遗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传承红色基因等措施,努力实现红色旅游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此外,丽水还拥有中国首个、世界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于今年6月5日正式施行。

立制强基,立法“底盘”更稳

筑牢法治根基,才能让良法善治赋能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早在2016年,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丽水就制定出台《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这部程序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丽水地方立法工作正式迈入更加规范、系统、高效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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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制定不仅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的具体体现,对于规范丽水市地方立法程序、提升立法效能、建设法治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有了程序性法规的指导,之后一部部具有丽水特色的法规应运而生。此外,还专门制定出台地方立法技术规范、法规起草工作规则等近20项配套立法工作制度,并实施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和法规立法后评估,促进监督与立法有效联动。

值得一提的是,立法过程中,丽水还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构建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20家静态立法联系点基础上,灵活设置1-5个临时动态基层立法联系点,着力提升法规意见建议征集的针对性、有效性,让立法既“扎根土壤”又“精准滴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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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率全省之先开展立法辩论。在开展《丽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立法时,借助立法辩论让不同利益群体“同台交锋”“面对面说理”,既实现“辨明事理、凝聚民心”的较好效果,又有利于立法机构从辩论中全面、准确了解情况。

十年步履不停,立法护航发展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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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丽水还‌成功创建了全省首个地级市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近一年来,联系点围绕全国人大部署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8部法律草案开展征求意见,累计整理上报高质量意见建议506条,其中民营经济促进法所提意见被采纳4条。

立足新起点,丽水将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筑底板,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续写丽水地方立法新篇章,努力以更高水平的立法为我市奋力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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